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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温州·结对助学”昨启动 为贫困生铺平求学路
发布日期:2014/5/19 13:15:39 点击量:14623 来源:   字体:   打印本页

“爱心温州·结对助学”昨启动

为贫困生铺平求学路

在温高校就读贫困生首次被纳入结对范围

    寒门学子的求学之路,该如何铺开?记者从昨天的“爱心温州·结对助学”启动仪式上了解到,今年该活动计划筹集结对助学资金350万元、资助1211人,其中,在温高校就读的贫困生首次被纳入范围内。

    此次助学活动由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慈善总会、市希望工程实施办公室、市人民教育基金会以及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7家单位联合发起。市慈善总会和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各出资100万元,市希望工程实施办公室筹资150万元,各县(市、区)慈善总会、人民教育基金会联动组织区域内的结对助学活动,并筹措配套资金。同时,有关单位也呼吁社会各界人士伸出援手,帮助更多的贫困生。

    资助对象面向全县(市、区)高中生、应届大学新生以及在温高校就读的贫困生,具体条件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城乡生活困难家庭子女(持温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残疾人特困证或困难家庭特困证)、城乡低收入家庭子女(指经收入核定机构核定确认的)、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市区低收入新居民子女,且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暂住地已取得暂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其他证明材料齐全;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临时困难的在读生;冠名助学项目由资助人或资助单位确定资助条件。

    而建议资助人资助标准为:高中生学费、住宿费、代收费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大学生学费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市慈善总会和人民教育基金会资助的年限为一年,社会资助的资助标准和年限由资助人决定。要求资助的学生由本人和家长于6月15日前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高中新生、大学新生由原所在学校根据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政策确定资助对象。(温州日报 2013-6-14 第6版 记者 金叶 摄影 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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