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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第三十三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微电影比赛拟获奖名单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5/26 11:27:01 点击量:2201 来源:   字体:   打印本页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第三十三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21〕8号)要求,温州市第三十三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微电影比赛评比已结束。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2021年5月25日至28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拟定名单有异议,欢迎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承办单位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反映。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单位和手机号,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调查。信函须在公示期内寄出,以邮戳为准。

三、联系方式: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资源建设科,联系人:郑老师,电话:88609881,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0号教育大楼1202室,邮编:325000。

附件:温州市第三十三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微电影比赛获奖名单20210524.xlsx

温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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